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的通知》(连办会函〔2020〕10号)精神,由潭岭水电厂安排潭电扶贫项目收益分红款共计人民币陆佰柒拾万捌仟陆佰肆拾肆元陆分(¥6,708,644.06),现将项目收益分红款发放到各镇(乡)人民政府账户。公示期十天,监督联系电话:6618102。
连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的通知》(连办会函〔2020〕10号)精神,由潭岭水电厂安排潭电扶贫项目收益分红款共计人民币陆佰柒拾万捌仟陆佰肆拾肆元陆分(¥6,708,644.06),现将项目收益分红款发放到各镇(乡)人民政府账户。公示期十天,监督联系电话:6618102。
连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